市政府近日公布了第一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以及保护责任地,共有8个民间艺术门类的18个项目被列为第一批舟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它们分别是民间音乐类的舟山锣鼓、舟山渔民号子、舟山渔歌、舟山佛教音乐,民间舞蹈类的跳蚤会、马灯舞、打莲湘,民间戏剧类的布袋木偶戏,民间曲艺类的翁州走书,民间美术类的舟山渔民画、临城剪纸,传统手工技艺类的渔网结、造船工艺、海盐制作工艺,民俗类的祭海,民间文学类的舟山鱼类故事、观音传说、舟山渔业谚语。
市政府要求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对列入名录和其他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制订保护规划,落实各项措施,切实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使之得以传承和发扬,为繁荣文化事业、加快海洋文化名城建设作出贡献。
据了解,我市四个县(区)都已公布县(区)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市级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是在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的基础上,经层层推选,最后经市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专家委员会严格评审而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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